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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工程资助条件
发布时间:2008-04-08 08:30:41来源:

中小学生资助 1、申请条件 :农村户口、家庭贫困、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,品学兼优的单亲学生或孤儿。 2、申请程序 (1)本人向学校申请,填写《广东省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表》; (2)学校审核、情况属实,在校张榜公布无疑义。 (3)学校呈团县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复核。 (4)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复核后报省青基会向社会推介。 3、助学金发放 (1)广东青基会(省希望工程办公室)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办理结对手续后开始给受助学生下拨资助款,以后每学期开学前下拨助学金直至阶段学业毕业。 (2)助学金发放标准:小学生200元/学期;初中生300元/学期;高中生450元/学期。 (3)助学金发放方式:每学期开学前15天省青基会电汇有关县(市)团委,由县(市)团委转发各有关学校直接为学生减除书本费用。 大学生资助 1、申请条件: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、本科生、大专生;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最低收入标准的经济困难大学生;申请人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成绩良好,正常完成学业。 2、申请程序:申请人原则上为新入学者,本人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培英工程助学金申请表》;高校团委审核符合条件,在校园张榜公布无异议;呈送省青基会推荐社会认捐资助或青基会安排资助。 3、助学金发放:每年开学后二个月,把每学年助学金2000元一次性下拨高校团委转发受助学生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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